为主耶稣丧掉生命的人必得深厚的赏赐,因跟从基督而得的快乐和喜悦才是生命的真正意义。
救主重复说:“凡为我丧掉生命的,必救了生命。”事实上,他所说的这话都在四福音书出现,多于他其它的话(太十39;十六25;可八35;路九24;十七33;约十二25)。为何这么多次重复呢?它们岂不表明一个至重要且基要的基督徒生活准则:凡要救自己生命的,必丧掉;凡为主丧掉生命的,必找到、救了、享受和保守生命到永生?
作一个不冷不热的基督徒,只会带来可悲的生存;为主全心全意的生活,必会享受他所赐上好的福分。
作真门徒就是作耶稣基督的奴仆,并发现事奉他就是完全的自由。凡说:“我爱我的主人,不愿意自由出去”的,都享受着真正的自由。
正如戴德生所说的,门徒不会因瞬即消逝的琐事沮丧,他关心的是永远的事情,并享受着不为世事忧虑的奢华。
他似乎不为人所知,却是人所共知的;似乎要死,却是活着的;似乎受责罚,却是不至丧命的;似乎忧愁,却是常常快乐的;似乎贫穷,却是叫许多人富足的;似乎一无所有,却是样样都有的。(林后六9—10)
倘若作真门徒的生命是今生使人最得着属灵满足的生命,同样肯定的,这也是来世得着最大赏赐的生命。“人子要在他父的荣耀里,同着众使者降临,那时候,他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。”(太十六27)
因此,在今生和永远真正蒙福的人,是那些能像耶鲁(Yale)的波顿(Borden)所说:“主耶稣,论到我的一生,我的手已松开,且将你放在心中的宝座上。求你随你旨意改变、洁净、使用我。”
摘自 : 真门徒
作者 : 马唐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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摄影 : 朱安心